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
李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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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10-13 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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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88822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建议在路边投放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在共享理念深入人心,共享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来到达州工作后,发现达州城区还没有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建议引进相关企业,在城区进行投放,方便群众出行。
信箱办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通川区为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出行,曾多次接洽相关企业实地考察共享单车及电动单车投资项目,但企业在进行市场调研及项目可行性评估后,均表示暂缓投资共享单车及电动单车相关项目。具体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城市道路设计工程规范》规定,非机动车道纵坡不宜大于2.5%,而通川区城区大部分道路纵坡受地形条件限制均大于2.5%;二是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于2017年8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2020年10月27日,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开发布了《关于达州主城区暂缓发展共享电动单车的公告》,明确在达州主城区暂缓发展共享单车及电动单车;三是达州主城区尚未规划建设单车停车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建筑高大密、居住人口多、道路狭窄,未规划和建设共享单车停靠区,若发展共享单车,将造成单车抢占公共停车位和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
    综上所述,鉴于受地形限制、政策规定及城市管理等多方面因素,通川区暂未开展投放共享单车及电动单车相关项目。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通川区投资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818-5325187。

                                  书记信箱办
                                  2023-10-18 17: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