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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 |
李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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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统计 |
来信总数:1633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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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数:1629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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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数:1559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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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办 数:12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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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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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1-08-16 12:16:36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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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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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88445 |
信件类别 |
建议 |
信件主题 |
希望药房把这些政策改了 |
信件内容 |
我希望国家把万盛大药房好好整治一下,我母亲病了医生开了两天的药,一次3片,共才18片了,药房为了利益跟她拿一瓶200片,为了利益也不可以这样卖药,剩下来的又不知道怎么办,这是什么政策,拿的医保卡去药扣多少钱,病人还得交多少钱?这样搞的话以后没有人敢交医保了,都是乱搞,他以为农民的钱很好赚一样,希望回复。 |
信箱办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药品整包(整盒)售卖的问题 经核查,您母亲是在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新北山店购买的药品,该药店属于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直营店,因该店条件达不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拆零销售的规定,故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未在该店设置拆零专柜,除极个别有单独小包装的药品外,其余药品一概不得拆零销售。因此,您母亲所购买的药品只能以整包(整盒)进行销售,不能拆零销售。 二、关于反映医保扣费的问题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达市府办〔2019〕4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居民医保基金实行统筹管理,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门诊和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建立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一般诊疗(含挂号、诊查、注射输液、药事服务等)、零售药店购药,每人每年限额120元。门诊费用统筹金按比例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单次结算,统筹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因此,在此次购药中您的医保卡支付50%,您本人也需支付50%。 感谢您的来信。工作人员已向您通报相关详细情况,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和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818-7263275)、区市场监管局(0818-2139577)联系。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书记信箱办 2021-08-26 18: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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