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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 |
李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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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统计 |
来信总数:1634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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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数:1630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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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数:1559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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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办 数:13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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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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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8-04-08 10:07:39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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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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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35132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关于农村空心房拆除的相关问题! |
信件内容 |
书记您好: 我想请问下1.关于农村空心房的拆除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如请挖掘机或推土机所产生的费用)是否需要拆除房屋所有人支付?谢谢! |
信箱办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庚即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农村空心房的拆除补偿标准的问题。 经查,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通川区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区住建发(2017)31号)文件要求:如村民在外已购买住房,但在本村社只有一处闲置危旧房又愿意拆除的,按每户不足20平方的按2000元给予补助,超出20平方每增加1平方补助100元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并可保留原有宅基地。已拆除的危旧房原状纳入档案锁定,如以后涉及到征用占地时,按当时的政策给予赔偿,已补偿的危旧房拆除补助金从征用土地款中扣除。 2.关于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的问题。 经了解,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乡镇政府统筹解决,房主不需要支付拆除该房屋的任何费用。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什么疑问,可直接与北山镇党委联系(联系电话:0818-3924006)。 区委书记信箱办 2018-04-16 09: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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