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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 |
李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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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统计 |
来信总数:1807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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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数:1803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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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数:1724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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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办 数:12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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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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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8-03-01 19:38:40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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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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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34551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殡仪馆人员安置 |
信件内容 |
我是原籍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石门村村民,现在是一名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户口在学校。现在当地拆迁修建殡仪馆,根据《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7-1号)第四章,人员安置,第二十五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对象,以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常住农业人口及原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士兵、在校学生、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人员为准。但是拆迁办说研究生不属于在校学生,不在人员安置内。按照办法我是属于人员安置的,拆迁办联系不到。希望尽快得到回复。 |
信箱办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庚即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咨询的关于“原籍户口在农村的全日制在校的研究生是否可以纳入原籍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的问题,根据《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1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安置的对象,以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常住农村人口及原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士兵、在校学生、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人员为准。原籍户口在农村的在校研究生可以纳入原籍征地拆迁的人员安置。 工作人员已将详细政策与您解释,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什么疑问,可直接与区国土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818-2370872、2372382)。 区委书记信箱办 2018-03-12 15:3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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