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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书记 |
李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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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统计 |
来信总数:1634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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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数:1630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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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数:1559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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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办 数:12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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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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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0-11-20 12:01:27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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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88344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公租房和廉租房 |
信件内容 |
目前我在通川区务工,租房压力较大,想咨询一下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条件和程序,望解答一下 |
信箱办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赓即责成相关单位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 公共租赁租房实施细则》,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取得通川区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以上且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年中等偏下收入线(低收入线)以下; (三)申请人家庭所有成员均无自有产权住房、未参加房改房或集资建房、未租住国有公房和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新就业无房职工3年(含3年)在通川区“三办两镇一委”范围内就业,具有通川区户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或累计2年以上; 2.外来务工人员,非通川区户籍(不含达川区、经开区)及“三办两镇一委”外的通川区户籍,在通川区“三办两镇一委”范围内稳定就业达3年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或累计2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年中等偏下收入线以下; (三)申请人家庭所有成员在达州市主城区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未参加房改房或集资建房、未租住国有公房和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家庭。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和地点 通川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启动公告(可在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社区公示栏等地查看,具体申报时间、提供资料以公告为准),需到所在社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和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818-2151980)联系。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书记信箱办 2020-11-25 13:5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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